XX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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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某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6日至5月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某组开展了巡察,并同步开展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2022年7月1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某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某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强化政治担当,成立了以局某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围绕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召开局某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按照“某要管某、全面从严治某”的要求,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不护短,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二)明确整改职责。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制定了《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某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全局上下协同配合,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深刻反思,逐项制定整改落实具体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具体责任人及完成时限,确保件件有落实、条条有兑现。

 

(三)抓实整改工作。组织召开局某组会议3次,专题会议5次,干部职工大会2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某风廉政建设专题集体谈心谈话会议1次,分管领导与科室专题调度会议18次。不断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整改项目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

 

(四)主动接受整改监督。在整改过程中,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共同研究制定同步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作战图,建立巡察整改工作日常沟通机制,明确整改内容及时限,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报告整改进展情况,主动接受整改监督。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某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某某重大决策部署工作要求不到位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某某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以***生态文明思想统领全市自然资源管理和规划工作理论基础不牢。抓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还不够,坚持‘第一议题’不到位。2020年至2022年4月累计召开的74次某组会议有41次没有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将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为某组会议第一议题,做到逢会必学,为自然资源规划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二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某的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基本要求。截至目前,共召开某组会20次,组织局某组班子成员,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0次。三是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某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读书会学习活动,要求干部职工将***生态文明思想贯穿工作全过程,做到学用结合,扎实推动自然资源规划工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截至目前,共开展某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集中学习8次,举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班3期。

 

(2)针对“对‘国之大者’‘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理解认识不深,耕地保护制度落实不严。根据‘三调’统计,我市现有耕地仅569.58万亩,‘十三五’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差109.4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差52.05万亩;目前原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内现有耕地面积为355.83万亩,‘非农化’面积为33.8万亩,‘非粮化’面积达232.04万亩,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突出”的问题。

 

一是持续深化对“国之大者”“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的理解认识,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强化对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学习研究,严格依法依规管地用地。报经市委同意,与市委组织部、市委某校共同举办“2022年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专题培训班”,邀请省厅领导对市、县、乡三级领导和市局科室负责人开展“耕地保护监督管理”专题辅导,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严格保护耕地的红线意识。以“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为宣传主题,开展了第32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万份,引导全社会关心和珍惜土地资源。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微信等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多层面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八不准”、耕地非农化“六个严禁”等宣传,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保护耕地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全社会依法保护耕地的意识。二是调整优化永久基本农田规模布局。初步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将原划定不实的非耕地全部调出,进一步优化永久基本农田规模布局。全市2020年现状耕地面积568.16万亩,纳入耕地保护目标任务530.40万亩,纳入比例93.35%,满足上级下达不低于530.3848万亩的要求;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323.5421万亩,占比90.44%,满足上级下达指标不低于323.54万亩的要求。三是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制定印发了《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任务分工方案》《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临沧市农业农村局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转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实施意见的通知》(临自然资发〔2022〕43号),从严从实提出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要求,督促县(区)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四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五项机制”,制定印发了《临沧市贯彻落实通报挂牌约谈冻结问责“五项机制”全面从严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八项措施》,对全市耕地保护方面存在问题实行一月一调度,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交办任务清单、每月听取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市纪委市监委成立八个监督组对县(区)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县(区)加强日常巡查,强化对工程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监管,坚决遏制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 “非粮化”。全面开展耕地卫片执法监督工作,全面从严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守住守牢粮食安全底线。五是加快补充耕地工作。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和占补平衡制度,立足“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大力实施补充耕地项目,全力保障补充耕地数量、质量相当。印发了《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2022年度补充耕地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22〕16 号),对县(区)补充耕地任务进行分解下达。及时开展了耕地后备资源调查,2022年9月2日,国家下发后备资源图斑16.19万亩,经调查评定后全市共有宜耕后备资源11.7万亩,现已上报部级核定。截至10月8日,全市累计完成新增耕地入库项目45个,入库补充耕地数量指标10976.85亩、水田指标5053.91亩。

 

(3)针对“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滞后,存在重开发、轻保护情况。对我市1698个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拿不出实招,看不到实效”的问题。

 

一是全面加强持证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全市共有持证矿山232个,其中生产矿山118个、待注销矿山114个。加强生态修复保护工作,截至2022年9月30日,全市118个生产矿山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114个,完成率96.6%,建立基金账户并足额计提基金87个,完成率73.7%。在建矿山基本实现边开采边治理,同时督促待注销矿山企业按照“自然修复+人工干预”的方式逐步启动修复工作。二是全面核查历史遗留矿山。完成自然资源部下发的1698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核查,上报自然资源部最终认定我市历史遗留矿山图斑349个,已经恢复治理107个,未治理图斑242个。三是扎实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根据《云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要求,2035年前需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我市严格按照国家及省级统一部署积极推进相关工作,2022年6月提前组织县级开展了242个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方案编制,预计年底前完成并报省厅备案。持续申请上级资金支持,加大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力度,确保2035年前完成历史遗留矿山治理销号。

 

2.关于“落实省委、市委重大工作部署不力,推进‘三个示范区’建设保障不足”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4)针对“优化营商环境缺乏比学赶超的思想自觉。在2021年临沧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登记财产’栏5分分值中仅得1.46分,全省排名靠后”的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进一步梳理不动产登记事项清单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不动产登记自检规则,精简审查材料,对行政审批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着力提升登记和审批效率。对行政审批、不动产登记等工作完成时限、办结率等作出服务承诺,并在政务网、办证大厅等场所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主动靠前服务,热情接待群众、企业政策、业务等咨询,持续提升政务窗口服务能力。二是以信息化为支撑,进一步升级改造不动产登记平台,2022年7月20日启动线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与云南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的接口改造与业务推广。目前,8县(区)均可通过外网申请办理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含税)、土地及房屋抵押权首次登记等多类型登记业务,通过数据共享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方便企业群众办理登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三是加强督促指导,通过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监管平台进行业务预警统计,督促县(区)及时完成登记工作。2022年8月29日至9月7日,下沉8县(区)共同分析研究营商环境指标,指导登记平台使用及设备网络维护。7月份云南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登记财产”指标总得分74.99分,全省排名第4名。

 

(5)针对“用地要素保障工作推进不力。截至4月,我市涉及云南省重点项目用地保障438个,未保障156个,保障率64%。对市委交办的‘三个示范区’需土地要素保障的23个项目中,临沧火车站物流园区等7个用地保障进度缓慢,沧源自治县世界佤乡乡村振兴示范区等6个项目土地要素难以保障”的问题。

 

一是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将全市重点项目全部纳入用地报批计划,分级分类、应保尽保、实报实销用地计划指标,目前年度计划指标节余1.07万亩。二是开展土地要素保障百日攻坚行动。制定印发《临沧市土地要素保障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召开百日攻坚行动项目梳理报批推进会,梳理出涉及项目土地要素保障情况清单。9月28日至30日,组织县区局到省厅参加了以审代训会议,加强集中攻关,现场推进报件审批工作。全市拟纳入百日攻坚土地要素保障的项目共计146个,已报省级58个(其中,选址踏勘论证14个、选址预审17个、成片开发方案3个、批次用地16个、单独选址用地8个)。三是全力服务好项目用地工作。认真落实“一书一会一函”制度,加大对光伏能源、交通水利基础设施、重大特大建设项目等重点项目用地服务保障。目前,完成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12个30366.3亩,开展市级项目选址踏勘论证14个,完成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查上报3个,审查上报选址预审报件17个2032.2388亩,审查上报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用地报件24个2645.74亩。四是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认真践行“一线工作法”“项目工作法”,提前介入项目选址等前期工作,统筹好土地要素保障中规划符合性、占补平衡指标、报批资金、征地前期工作、闲置土地和违法用地处置等关键环节。在“三线划定”工作中,针对重点项目占用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稳定耕地等问题,及时进行复核并举证调出。实施云勘察,将以往需要召开2次会议、5天实地踏勘缩减到召开1次会议、1个工作日办理,提高用地报批审查审批效率。目前,我市共涉及云南省重点项目用地保障583个,未保障273个,保障率53.09%(项目数据由发改部门提供)。未保障的273个项目中,正在开展用地报批的13个;暂时无法保障的260个,其中:涉及占用生态红线79个、各级各类保护区12个、永久基本农田22个、选址未确定67个、不符合规划80个。市委交办的“三个示范区”需土地要素保障23个项目,用地保障进度缓慢的7个项目中,其中:已保障2个(临沧职业学院建设项目、临沧火车站物流园区建设项目)、已报部待审批1个(瑞丽至孟连沿边高速公路临沧境内段建设项目)、其余4个由于占用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不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选址未确定等暂时无法开展土地要素保障工作(其中:云县白莺山世界茶叶基因库生态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十百千”示范工程沧源县班洪乡班老乡“三个心向”示范区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占红线已调出,待国家批准“三线划定”成果后即可组织用地报批;沧源门高西爷野奢度假区部分建设项目不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双江县“美丽县城”建设项目选址暂未确定);土地要素难以保障的6个项目中,选址均不同程度占用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稳定耕地,待国家批准 “三线划定”成果后即可组织用地报批。

 

(6)针对“对持续推动‘两违’整治攻坚行动缺乏动真碰硬的勇气和决心。2019年全市共清理排查出‘两违’问题4211宗,目前还有466宗未整改完成,其中涉及公职人员68宗,还有30宗未整改完成”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增减、增违、增存“三挂钩”制度,切实加大督促督办,对问题整改进展实行“一月一调度”。目前,共召开调度会6次,有效督促各县(区)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扎实推动违法问题整改。二是切实发挥部门监管职责,对466宗“两违”问题,已按部门职责分工及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移交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农业农村等部门进行处置。目前,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职责范围内已全部完成整改。

 

3.关于“部门职能发挥不够,重点工作推进迟滞问题突出”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7)针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闲置土地、批而未供土地存量大,处置慢。2022年初全市有闲置土地103宗2012.32亩,截至4月处置率19.32%。2021年全市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21.8%,未达到省30%考核要求,目前全市尚有批而未供土地31302.51亩”的问题。

 

一是加大督促督办力度。制定周、月、季度处置计划,倒排时间,紧盯目标计划,严格实行日统计、周分析、月调度。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对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三季度初未达7%、四季度初未达15%的县(区),暂停受理除国家和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及民生项目之外的其他用地报批工作。二是严格规划管控。督促指导县(区)、用地部门和项目业主,依照法定规划批地用地,加强土地用途管制,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三是深入实地指导县(区)制定“一地一策”,加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召开土地管理委员会5次,审查供地方案38宗,全市共供应土地109宗,其中划拨85宗22167.3090亩,出让24宗592.0815亩,成交价款3.2004亿元。截至10月8日,全市2022年初有闲置土地103宗2012.3236亩,完成处置21宗695.5185亩,处置率34.56%,达到2022年省年度考核目标30%的要求;根据2022年省级关于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目标要求,2018年底及以前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需达25%,全市2018年底及以前批而未供土地8345亩,已处置1154.679亩,处置率13.84%,预计年底前处置率可达25%以上,满足省级考核要求。

 

(8)针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欠账大任务重。截至2022年4月,全市欠账国家、省级水田指标4834.82亩;凤庆县承担的乌东德水电站占补平衡任务耕地数量指标1000亩、水田指标1000亩、粮食产能80万公斤仍未完成”的问题。

 

一是加大耕地补充力度。制定印发《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2022年度补充耕地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22〕16 号),对2022年补充耕地任务进行分解下达,全市2022年应完成补充耕地数量1.1万亩,水田规模1.2万亩,粮食产能620万公斤。二是扎实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合理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截至2022年9月2日,国家下发后备资源图斑16.19万亩,经调查评定后全市共有宜耕后备资源11.7万亩,现已上报部级核定。三是加快新增耕地核定入库。截至10月8日,全市结余耕地数量指标5983.564亩、水田指标2105.39亩,正在实施土地整治项目34个,涉及补充耕地数量712.22亩、水田指标8054.29亩。目前,欠国家级水田指标及乌东德水电站指标已全部归还,尚欠省级水田指标4207.85亩,到年底前能够全部归还。

 

(9)针对“执法刚性不足,违法占耕比例、立案查处未结案率呈逐年上升趋势。2019年违法占耕比例为5.71%,2020年为8.49%;2019年立案查处116宗,未结案率为60.3%;2020年立案查处420宗,未结案率为88.1%”的问题。

 

一是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具体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倒排完成时限,分类进行逐项整改。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实行市、县(区)会商会办,采取前端提速、末端查处整改的“全链条”闭合整改措施,依靠多部门协作,最大限度消化违法用地存量。三是加强动态巡查和监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推动用地秩序持续向好。四是严格落实省通报挂牌约谈冻结问责“五项机制”和我市“八项措施”,强化督察执法,持续推进全市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整治工作。截至目前,2019年全市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482宗,结案409宗,未结案73宗,未结案率为 15.15%;2020年全市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365宗, 结案305宗,未结案60宗,未结案率为 16.44%。2021年土地卫片执法违法占耕比例5.63%,整改情况居全省前列;2019年以来,历年卫片执法违法占耕比例总体控制在8.49%以下,市、县(区)均未突破省级15%的问责标准。

 

4.关于“人民至上理念树立不牢,群众利益得不到有效维护”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0)针对“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推进缓慢,给灾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2011年以来上级累计下达且应完工的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55个,处于未开工(5个)、未完工(15个)、未终验(16个)状态的项目36个,占65.5%”的问题。

 

一是强化地灾防治的政治担当和组织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多次召开局某组会、读书会、重点工作调度会,专题研究分析部署推进项目实施。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制定印发《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推进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和地质灾害专项资金执行的通知》,对项目实施早安排早部署,共发出8期通报及5个工作提醒函,督促县(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先后两次与财政部门联合发函县(区)政府,敦促项目实施和专项资金执行。三是全面推进项目实施。对22个未完工项目倒排工期,制定项目实施月度计划和资金拨付计划,派出专家下沉县(区)督促指导制定整改方案。对在建的33个项目的工程质量、实施进度全面再排查,组织专家汛前实地检查工程项目19个,督促县(区)克服雨季施工风险、施工单位垫资等困难,加快项目施工及验收。截至目前,原5个未开工项目中,已开工3个,正在开展招投标2个;原15个未完工项目中,已完工1个,汛期持续施工2个,待汛期结束后复工12个,计划在2023年4月30日前全部完工;原16个未终验项目中,完成终验6个、初验6个、预验1个,督促县局尽快组织初验2个,因灾毁重建纳入未完工项目统计1个。下一步,将进一步压实县(区)主体责任,加快资金拨付和项目实施,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顺利完工。

 

(11)针对“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与实现动态清零目标有差距。目前仍有临翔区天豪国际等11个小区‘问题房’没有完成登记”的问题。

 

一是加强督促指导。积极帮助指导各县(区)政府研究提出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方法路径,制定时间表、线路图进行挂图作战。二是积极推进整改。针对现阶段需要解决的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直面难点,对尚未化解的小区,采取现场会、实地督导等方式,共同推进整改,建立工作台账,实现销号管理。截至9月30日,全市历史遗留问题小区已全部化解,完成动态清零,临翔区天豪国际等11个小区‘问题房’均已达到办理条件。目前,已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222件,其余均可依申请进行登记。

 

5.关于“对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滞后。某组班子成员发生变化后没有及时充实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构,未成立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的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及时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构,成立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某、省委和市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坚持某管意识形态不动摇。局某组年初研究制定了《2022年度宣传思想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开展“心向总书记、心向某、心向国家”主题教育贯彻落实方案》,先后召开7次局某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国际传播、信访、保密等重点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主动权。

 

(13)针对“意识形态领域阵地使用不充分、管控不力。“临沧市城市规划馆”公众号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运行保障不到位,先后两次被市政府办公室通报;2021年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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