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公告(烟台市)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自2023年11月3日起,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某组开展巡察。
一、巡察对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某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下一级某组织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一是贯彻落实某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某某决策部署情况;二是推进全面从严治某、纠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三是加强某的领导、抓好基层某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四是巡视巡察等监督整改和成果运用、履行整改责任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开通举报电话,设立网络邮箱、举报信箱和“扫码举报”系统,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受理信访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5日。
(一)举报电话
18153590993(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二)网络邮箱
烟台市纪委监委网站(http://jiwei.yantai.gov.cn)“巡察组信箱”。
(三)举报信箱
设置14个巡察组信箱,分别位于: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1号电梯对面楼梯间;
芝罘管理部,金都大厦17楼综合科室外走廊;